
垃圾清运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垃圾清运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垃圾清运合同范本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350元/月(大写:币叁佰伍拾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
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房地产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
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垃圾清运合同范本2甲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环卫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小区环境卫生质量,加强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管理,改善垃圾代运服务工作,为小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的生活、工作环境。由xx环卫公司 负责xx小区的生活、建筑、绿化工程垃圾清运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明确各自责任如下:
一、乙方垃圾清运范围:(xx小区)
二、合同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乙方所负责的服务项目:1、生活、装修、建筑、绿化及绿化工程垃圾的清运;2、垃圾桶的内部清洁;3、小区内的化粪池的清理、清掏;4、主管道疏通。
四、垃圾清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注:当日生活垃圾不得积累至次日。
五、乙方每日的清运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但不得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
六、装有垃圾的车辆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地方摆放,不用的垃圾车只能停放在垃圾中转站内。
七、由于乙方未能及时清理垃圾被业主委员会办考核扣款及卫生部门检查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大小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
九、化粪池清理原则上每年2次。注:每次清理时必须清至池底,确保池底无积沙、杂物等。
十、甲方如遇到突发性排污主管道堵塞现象,乙方应及时联系管道疏通车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疏通,如果是由于疏通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一、乙方自行负责中转站内水、电及设备维修费用。
十二、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规定及管理条例,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形象、利益的事。
十三、乙方在清运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合同、合同附件及发生违章情况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十四、付款金额及方式:
1、以上各项条款属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的所有合同条款,合同期总包干价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
2、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乙方的质保金,于合同结束的次月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即每月考核分值决定了最后的质保金退还数额,考核得满分则不扣质保金,考核有扣分,则将12个月的扣分比例加起来对质保金进行扣罚。
3、剩余动90%合同金额,即分两次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缴清所产生的水、电费后,甲方根据支付条款如数支付给乙方。
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为:20xx年6月支付玖千元整(¥9000.00元整)、20xx年12月支付玖千元整(¥9000.00元整)、质保金支付时 ……此处隐藏4790个字……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垃圾运量,由甲乙双方按照以前年度合作情况共同商定。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运量有异议,需在结算期前15日内提出,双方重新商订,修改协议。
二、垃圾收费标准一律按北京市统一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三、甲乙双方商定,采用(年)度结算,由乙方按协议书规定数量、单价,填写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送开户银行。如甲方存款余额不足,拖延付款期,由甲方负责。甲方开户银行和帐号如有变动,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应保证对甲方垃圾清运彻底,不出现垃圾残留以及堆积的现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再次进行清理,直至清运彻底。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双方商定,每月垃圾运量及收费金额如下:
数量;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八、此协议所指的清运垃圾不包括渣土、焦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垃圾清运不彻底或不及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十、此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一、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
代表:_____代表: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垃圾清运合同范本9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新南旭日电子玩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广益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处理甲方山厦总厂厂区及宿舍区、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及宿舍区、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的生活垃圾,外租仓库区可以因应甲方生产经营状况,予以变动区域,但保持仓库区数量不变。
如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或者政府征收,除山厦总厂及宿舍区以外,双方同意可以减少承运区域,乙方亦同意相应减少承包费用(可以变动的承包区域为:新厂厂区、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任屋宿舍区),按照以下原则减少承包费用:
在减少以上任何一个区域的基础上不予扣除承包费用金额,减少以上任何二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三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贰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四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参仟园整,减少伍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肆仟园整。
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摆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运站)的地点。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垃圾承运站)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请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装修垃圾、绿化树枝及卡板另行收费)。
3、甲方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人民币贰万柒仟零佰零拾零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收据,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每天早上09时至下午18时,派垃圾车清运干净各承包区域垃圾及垃圾承运站内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尽快处理),如属厂内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解决。
2、负责缴交、办理垃圾准运证手续费、垃圾填埋场管理费、政府要求的证件和牌照。同时,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及法规,依法处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国家认定的对垃圾的清运要求。
3、经甲乙双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暂时设立垃圾桶30个及一台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压缩箱),由乙方免费提供。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垃圾桶的数量进行增减。
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做到操作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厂区内),乙方人员出现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时补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7、如遇到特殊情况,垃圾堆积较多需要增加清运服务时,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时间进行垃圾清运。
8、本合同为固定价格,不受人工费、燃油费上涨等任何其它因素影响。
9、若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遇上级检查不合格,罚款由乙方支付。